河南新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新飞可视电话机的生产者、供货者,承担售后服务及三包的责任和义务。在保修有效期内,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、更换权利,凭购机发票办理换货、保修。

产品在质量问题上严格把关,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予以更换。公司坚持对用户承诺服务15天保换、一年内免费保修、终身维修的原则,时间自购机发票所填时间为准。

产品售出后15日内,新飞可视电话机商品出现附录《新飞可视电话机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时,由消费者选择换货或者修理。消费者要求换货时,公司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新飞可视电话机商品。

在保修期内,新飞可视电话机出现本规定附录《新飞可视电话机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,经两次修理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凭河南新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修理记录,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新飞可视电话机。

单独销售的电源在有效期内,出现本规定附录《新飞可视电话机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,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品牌同型号电源;调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免费为消费者退货。

下列情况的新飞可视电话机,不属于保修范围:
(一)因人为因素及用户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
(二)由于私自任意拆机或者自行运输而造成损坏的
(三)因不可抗拒力、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坏的
(四)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而造成损坏的;
(五)无保修卡及有效购机发票或其它有效购机证明的
(六)保修卡上填写的产品编号和送修的产品不符或涂改产品编号的
(七)已经超过产品保修期的

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河南新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